10.14163/j.cnki.11-5547/r.2018.16.097
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的护理干预效果评价
目的 探究护理干预对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的价值.方法 90例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随机分为常规组和干预组,每组45例.常规组采用常规护理,干预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采用护理干预.观察比较两组患者的生活质量、生命体征恢复情况和满意度.结果 干预组的窦性心律恢复时间、自主呼吸恢复时间、自助循环恢复时间分别为(3.1±1.1)、(54.4±11.8)、(50.2±14.3)min,均短于常规组(5.2±1.5)、(134.6±13.7)、(128.4±17.2)min,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组肢体活动、意识情况、社会功能、环境领域评分分别为(14.3±4.1)、(14.4±3.8)、(13.8±4.1)、(13.9±4.3)分,明显高于常规组的(13.3±3.8)、(11.9±3.4)、(11.4±4.5)、(10.5±3.7)分,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组患者满意度明显高于常规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于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进行常规加护理干预,生命体征恢复情况较好,还能显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值得在临床上推广.
心脏骤停、恶性心律失常、护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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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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