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献血管理办法》实施后对长春地区采供血的影响
《长春市献血管理办法》于2011年12月1日实施一年来,为保证长春市临床用血需求,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已经实施了15年,当时的立法环境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相关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的献血实际情况,各地只有通过地方法规对各地的无偿献血现状加以完善和补充,才能有效的补充献血法的不足,保证采供血的有效正常运转。通过实施《长春市献血管理办法》对促进长春地区采供血工作开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时对各地通过地方立法管理规范无偿献血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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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6;F40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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