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185.2022.04.002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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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R95;D922.16
2022-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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