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185.2015.21.030
关于开展手足口病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云南省、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加强全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我委组织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制定了《手足口病监测试点运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可从http://www.nhfpc.gov.cn疾病防控业务频道下载),并拟于近期启动相关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手足口病、监测试点、试点工作、质量和水平、中国、运行方案、控制中心、疾控中心、疾病预防、防控工作、自治区、浙江省、云南省、内蒙古、江苏省、吉林省、湖南省、河南省、广东省、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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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1;S19
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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