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185.2012.11.013
医托治理有法可依
由于我们传统的分级分工、逐级转诊的医疗服务体制已被打破,政府又不能够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生存与发展的经费之需,使得创收成为医院管理的第一要务,也催生了医托的出现.本文从法律角度阐述治理医托的法律学依据,以纠正目前存在的“治理医托行为无法可依”的认识误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医托、法律依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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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2-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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