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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取措施防范疯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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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疯牛病传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月3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立即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卫生部指出,自公告之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的以牛肉、牛组织、脏器等为原料生产制成的食品(乳与乳制品除外);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的上述物品或产品入境,一旦发现,即行销毁。 禁止进口和销售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的具体产品为:牛的脑、脊髓、眼、牛肉、牛骨、牛内脏、牛胎盘及其用上述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牛肉汉堡、牛排、牛肉罐头、牛肉香肠、牛肉松、明胶、氨基酸等。 目前已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有: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德国、葡萄牙、丹麦、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 公告指出,进口商或生产销售商对已进口或销售的来自发生疯牛病的国家的上述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作销毁或退货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监督企业做好市场清理工作,同时广泛向社会宣传疯牛病防治知识,正确引导消费。(郭志儒摘自2001年4月3日新华网)

中国、措施、疯牛病、卫生行政部门、牛肉、国家、销售、卫生部、禁止进口、公告、食品、原料生产、产品、乳与乳制品、列支敦士登、检验检疫局、引导消费、销毁、退货处理、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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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R73

200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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