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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公告防止疯牛病传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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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疯牛病传入,保护中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农业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3月16日发布公告,采取9项措施,防患于未然。 (1)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牛、牛胚胎、牛精液、牛肉类产品(包括牛内脏)及其制品、反刍动物源性饲料。(2)禁止从欧盟成员国进口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严格执行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管理的通知》。(3)禁止从欧盟成员国进口牛、牛胚胎、牛精液、牛肉类产品(包括牛内脏)及其制品。(4)禁止携带、邮寄上述所列物品进境。(5)凡截获的走私进境的上述物品,一律在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做销毁处理。(6)对途经中国或在中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火车等,如发现来自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上述物品,一律作封存处理。(7)截至目前发生疯牛病的国家为: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德国、葡萄牙、丹麦、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今后,凡有新发生疯牛病的国家,将自动列入上述名录。(8)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处理。(9)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郭志儒摘自2001年3月17日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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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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