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708.2014.21.023
落马高官杨义邦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广大党员的意见,1982年7月27日,对化工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北京市燕山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杨义邦在对外经济工作中的严重错误,进一步核实材料后做出了处理,决定给予杨义邦留党察看二年和撤销原任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并建议撤销他在党外原任的各种职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石油化学工业、职务、严重错误、留党察看、经济工作、党委书记、撤销、总经理、总公司、化工部、副部长、北京市、组成、燕山、党员、党外、处理、处分、材料
X82;X70
2014-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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