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被困紫禁城?——兰州水污染事件思考之二
1987年12月8日,兰州石化205号渣油罐爆炸,34吨渣油渗入地下;2002年4月3日,在同一地点B-113泵的总出口爆炸,泄漏量不详.但这两次事故发生地与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下称,兰州“4·11”)自流沟受到污染的地段相邻,既往未能回收的渣油和灭火时的含油消防水对地表水层造成污染的概率极大.但按自流沟设计要求,兰州水务在1989年和2004年曾两次对自流沟进行过大修,明知地下水已被渣油污染,却仍选用易溶于油的沥青马蹄脂作为自流沟伸缩缝的密封防渗材料.在2004年大修时,虽曾用新型防水膜对数百米自流沟进行过防渗试验,但直到兰州“4·11”事件发生,再未进行过进一步防渗的技术改造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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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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