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给外人不予家人?——兰州“水污染事件”思考之一
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下称兰州“4·11”)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本次水污染是由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下称兰州石化)在以往爆炸事故中泄漏的油污渗入水厂自流沟所致.舆论焦点随即从兰州市政府和兰州威立雅集团转向了石油企业,印证了笔者曾撰写的“2013年国内石油石化安全生产评述(中)——躺着中弹不伤也亡”一文所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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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H10
2014-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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