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新政刺激公平竞争
2012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47号),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执行.消费税新政策明确了所有涉及征税产品的企业从生产环节开始缴税,且扩大了征税产品的范围,使得原来部分石油炼化企业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油品采取变换名称的方式(以化工产品的名义对外销售或商贸企业购进非应税产品后再采取变名的方式转换成应税产品销售的两种避税方式)不再有效,从理论上规避了偷税漏税的行为.同时,新政策将刺激生产型企业向产品深加工方向转型,向精细化工方向发展,有利于促进整体产业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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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5;F8
2013-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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