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要关国企收购大门?
2012年12月7日,加拿大工业部长宣布了根据《加拿大投资法》(简称"ICA")做出的决定,批准两家外国国有企业(简称"国企")实施的两宗收购案:一宗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一宗是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简称"Petronas")收购进步能源公司.紧随部长公告之后,加拿大总理即公布了对加拿大政府将如何审查外国国有企业实施的收购而做出的政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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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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