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炼抱团迎税考
2012年11月6日,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将液体油品缴纳消费税的范围扩大.消费税新政下发后,引发地方炼厂诸多惊慌,尤其是炼能集中的山东地炼.山东地炼目前一次产能1.1亿吨,占全国总产能的16.87%.众所周知,地方炼厂原油原料相对缺乏,多炼制进口燃料油.而实际炼制过程中,地方炼厂对于原料进口燃料油都有自己的避税途径,导致炼制燃料油仍有一定利润.不过,一旦消费税新政开始,地炼原料的避税行径将无法继续.据笔者测算,若含税2012年地炼综合装置加工直馏中硫M100将大幅亏损280.32元/吨.
消费税、进口燃料油、原料、炼制、炼厂、政策问题、液体油品、新政、山东、公告、范围扩大、总产能、避税、装置、直馏、原油、税务、利润、亏损、加工
TE6;X70
2013-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