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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进口关税按2011年7月1日调整后的税率执行针对国家财政部发布消息,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据本刊记者调查,成品油的进口关税政策依然执行的是去年7月1日凋整后的税率,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5—7号燃料油税率依然暂定1%,航空煤油和轻柴油依然暂定零关税,只有石脑油税率由去年7月份调整后的1%降为零关税。
进口关税、航空汽油、车用汽油、航空煤油、成品油、零关税、税率、财政部
TE626.21(石油、天然气加工工业)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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