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地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出生人口及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878X.2022.03.006

山西省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地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出生人口及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分析

引用
目的 了解"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对山西省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地区出生情况及出生缺陷发生情况的影响.方法 资料来源于山西省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系统,监测对象为长治市城区(2019年改名为潞州区)和运城市万荣县两个地区居住≥1年的产妇.分析"全面二孩"实施前(2014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和"全面二孩"实施后(2016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出生情况、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的变化.结果 监测地区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出生人数为17307、"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出生人数为19348,"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出生数增长了11.8%;城市、非首次妊娠、经产妇、女性婴儿、早产儿比例升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适龄产妇相比,低龄产妇比例降低,高龄产妇比例升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全面二孩"实施前后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均为156.58/万、162.29/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189,P=0.663)."全面二孩"实施后,先天性心脏病仍是山西省围产儿首位高发出生缺陷,多指位列第二,并指、唇裂合并腭裂分别升至第三位,外耳其他畸形降至第五位,神经管缺陷被挤出前五."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后城市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均低于农村,早产儿、巨大儿是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而低龄孕产妇、男性婴儿仅是"全面二孩"实施前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全面二孩"实施后已不再对出生缺陷的发生产生影响.结论 "全面二孩"实施后,出生数增加,经产妇、高龄产妇增加,农村、早产儿、巨大儿仍是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低龄、男性已不再对出生缺陷发生构成威胁.

全面二孩、出生缺陷、影响因素、监测

33

R17(妇幼卫生)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2BAI32B08

2022-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28-23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生育健康杂志

1671-878X

11-4831/R

33

2022,3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