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公布技改设备招标代理机构年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经贸委<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定暂行办法>(国经贸投资”1999”1198号)和<关于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投资”2000”647号),国家经贸委对第一批、第二批获得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资质的83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2001年度的招标代理工作年审(第三批获得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资质的30家招标代理机构2001年度的招标代理工作的审核,将与2002年度年审工作一并进行).并将年审结果公布如下:
国家、经贸委、技改、设备、招标代理机构、技术改造项目、经贸投资、年审、招标投标法、人民共和国、资质、暂行办法、管理工作、资格、通知、审核、审定
F4(工业经济)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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