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要求
前言本标准按GB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分类,加强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和等级技能培训及资格评定工作。本标准附录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81)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本标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川、赵德明、郑志红、魏强、王钜、陈振文、肖杭、孔琪。本标准于2016年1月首次发布。
实验动物、标准化、南京医科大学、动物从业人员、技术委员会、中国、专业委员会、动物研究所、资格评定、医学实验、农业大学、技能培训、规范实验、准附录、标准制定、资料性、起草人、科学院、组织、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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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G64
2016-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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