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46/j.cnki.42-1395/u.2022.011.011
强化对我国航运联营体的事中监管
我国对于航运联营体的监管,多集中于事前准入监管与事后的反垄断监管,事中监管却一直没有得到重视.然而,对于航运联营体的事中监管不仅可以减少违规行为的出现,更是可以降低事后监管的难度,有必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监管手段以强化对航运联营体的事中监管.
航运联营体、事中监管、《国际海运条例》
D922.1(中国法律)
2022-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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