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2014.04.001
《航道法(草案)》获国务院讨论通过
在4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 (以下简称《航道法(草案)》).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了解,由于法律的缺位,我国航道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在航道上擅自建设桥梁、管道、取水口、栈桥等跨河、临河建筑物,以及胡乱采沙、淘金、取弃土、乱倒垃圾等行为造成了内河航道通航能力下降;在航道内弃置沉船沉物,损坏航标,给船舶航行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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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U61
2014-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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