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有关港口、航运企业,部属有关单位:液化天然气(LNG)是国家优先推广的清洁能源,水运行业推广应用LNG是发展绿色交通、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是实现水运行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和优化用能结构的有效措施.为深入贯彻《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安全有序地推进水运行业应用LNG,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水路交通运输、水运行业、行业应用、管理局、节能减排、液化天然气、转型升级、运输发展、用能结构、推广应用、生态文明、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航运企业、港口、长江口、安全有序、自治区、直辖市、天津市
F55;TG1
2014-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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