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11.12.013
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瞒报原因与对策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化工产业和港口集装箱运输在快速发展,集装箱运输方式在各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监督管理已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由于集装箱的封闭形式,使我们不再能够直接弄清箱内装的是何种货物,货物是处于什么样的状况,这就给危险货物瞒报的发生制造了良机,并进而使承运的船舶及船员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2004年9月8日,”东方鹿特丹”轮由上海驶往捷克的途中,船上装载的一个集装箱发生泄露,船上2名船员中毒.该泄露的集装箱在英国南安普顿被强制卸下,经开箱检查,发现箱内货物之一为甲萘胺,系61类危险品,UN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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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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