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10.06.019
《内罗毕国际船舶残骸清除公约》对我国的启示
@@ 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以及搁浅、漂浮物体的打捞、清除,一直是困扰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难题.长期以来,我国海事管理机构为维护航道畅通、保障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每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沉船沉物定位、标志和清除,但在对”单船公司”、”方便旗船公司”进行追偿时,上述费用往往因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而得不到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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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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