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10.04.029
我国立法关于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
@@ 在可持续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进程中,船舶是全球贸易运输的必要工具,船舶污染却是海洋环境污染的重大污染源,包括船舶碰撞、触礁、搁浅、火灾或爆炸等海难事故造成船舶燃油、载运的货油、有害有毒物质泄漏导致严重的海洋污染;而船舶倾倒、排放的污染物质等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并对生物多样性及海洋物种的生态平衡产生破坏与威胁.
我国立法、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污染、有毒物质泄漏、生物多样性、可持续贸易、协调发展、污染物质、生态平衡、贸易运输、环境造成、环境保护、海洋污染、海难事故、船舶燃油、船舶碰撞、污染源、物种、威胁、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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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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