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05.04.011
船舶油污事故责任界定
@@ 海上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威胁事故或实际溢油事故,会引起两种法律责任:一是污染责任人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负有民事责任;二是污染责任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被海事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承担的行政责任.
海上船舶、油污事故、责任人、行政法律规范、污染、海事行政机关、油污损害、溢油事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海洋环境、法律责任
U69;X50
200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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