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01.10.006
国有水运企业过度负债的成因及对策
@@ 负债经营是企业有偿利用债权人的资金进行生产经营以增加企业利润的有效途径.但过度负债不仅使财务上的优势丧失,更可能因此造成付息过多而侵占企业利润,影响企业的发展并降低企业还本付息能力,甚至出现资不抵债,使企业陷于破产的境地.按国际惯例,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宜超过50%,然而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5%~90%之间,特别是国有水运企业,由于国内外水运市场持续低迷,运价大幅下滑,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资产负债率达85%以上,个别企业已资不抵债.国有水运企业的最大债仅人是银行,水运的过度负债已危及到国有水运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国有水运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
水运企业、企业过度负债、成因、负债率、资不抵债、企业利润、企业资产、市场持续低迷、国有商业银行、有偿利用、生产经营、企业亏损、还本付息、国际惯例、负债问题、负债经营、财务状况、债权人、资金、运价
U6(水路运输)
200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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