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203.2018.03.022
完善《继承法》中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思考
《继承法》偏重保护继承人的利益而忽视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已造成实践中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失衡.鉴于《继承法》及相关立法规定存在的遗产范围的界定不全面、接受和放弃继承的规定过于灵活等问题,未来修订《继承法》时,应明确遗产和遗产债务的范围,对有限责任继承的实施附加必要的条件,完善遗产债务管理方法等,以多方位保护遗产债权人的利益.
继承法、继承人、遗产债权人、有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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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5(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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