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唯物史观解读我国当代民事立法实践——民法典编纂应遵循唯物史观
唯物史观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世界的方法论,是衡量和决定民事立法成败的基本标尺.作为民法典开篇的《民法总则》遵循了唯物史观,彰显了其科学性和先进性,开启了我国当代民事立法实践的新篇章.随着我国民事立法实践的深入推进,系统的、完整的民法典的编纂也必须自觉遵循唯物史观.民法典的编纂必须体现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保持法的相对独立性,形成立足于我国实际、展现时代特色、彰显民族特色、集统一性与科学性于一体的民法典,真正发挥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社会和谐稳定.
唯物史观、民事立法、民法总则、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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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1(中国法律)
2018-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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