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203.2013.02.023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构想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法治环境不容乐观,立法转型滞后、相关法规存在“碎片化”甚至相互抵消的情况,司法行政功能错位,环境执法困难重重,相关法律监督力度不够,政府和公众的环境法律意识普遍较差.为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统一立法理念、目标和内容,制定相关的《生态文明促进法》;转换立法思维方式,且执法方式与司法方式要逐步重整;加强和完善政府的环保职责,注重环境民主和社会参与,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生态文明、法治环境、法治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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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2013-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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