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203.2011.04.026
司法令状思考四题
建立司法令状制度是司法界的一贯主张。司法令状不仅适用于刑事诉讼领域,同样也适用于其他领域。司法令状的实践运行表明,其本质是行为的合理性。事实上,司法令状远没有达到大多数人所宣称的那种功能,执行官员也总是在想方设法逃避适用司法令状,如紧急情况下的搜查、扣押或逮捕等。因此,我国进行司法令状制度设计时应借鉴以往的经验,做到有的放矢。
司法令状、刑事诉讼、保障人权
D916(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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