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203.2005.03.031
社会中间层主体与政府的关系略论
社会中间层主体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具有既独立于政府、又独立于一般市场主体的地位.政府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执法机制、社会预警机制和国民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中间层主体的监管;社会中间层主体也对政府干预起着辅助作用,并制约着政府干预.
社会中间层主体、政府干预、社会公共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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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63(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2005-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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