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503.2003.03.020
欧盟、日本和美国对体外诊断用品的注册管理情况介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体外诊断试剂为药品,但体外诊断试剂与治疗和预防用药品相比有其特殊性,在产品注册、上市后管理、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等方面都不同于治疗用药品.
欧盟、日本、美国、诊断用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管理法、治疗和预防、使用说明书、人民共和国、包装标签、治疗用、注册、上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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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药学)
200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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