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941.2007.05.008
渭蓝公路建设人为水土流失案件强制执行的思考
渭蓝公路水土保持违法案,历时3年半最终以民事裁定书结案.通过对执行过程中的管辖异议、违法主体名称异议及其确认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人为因素的阐述和分析,说明缜密调查取证、规范执法行为、遵循法律程序的重要意义,认为执法之难在于政府和有关部门未能依法行政,而执行难的症结在于法院作为不够,提出水保部门参与政府决策、严肃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制度,是水土保持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
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强制执行、公路建设、渭蓝公路
S157;D922.32(土壤学)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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