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941.2006.07.017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遏止工程性水土流失
工程性水土流失是近年在水土保持工作实践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对水土资源的破坏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造成工程性水土流失现象扩大化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成本太低、监督管理不到位.针对工程性水土流失扩大化的现象,对水土保持法的修订提出了强化方案编报审批制度、完善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赋予水行政部门独立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权、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5个方面的建议,以期从法律制度上控制工程性水土流失现象的扩大.
监督管理制度、工程性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法、修订
S157;D922.32(土壤学)
2006-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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