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14x.2011.13.432
2009年精河县医疗单位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调查分析
目的: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精河县法定传染病报告监督管理,完善疫情报告网络而开展此项研究.方法:对精河县辖区内的县、乡镇共计11处医疗单位疫情报告率和报告质量进行抽查,共接诊病人登记212 229人次.结果:抽查法定传染病13种,共计1142例;报告1071例,报告率93.78%,漏报率6.22%;县级医疗单位报告率98.16%,乡镇级医疗单位报告率95.62%.结论: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关键是各级领导重视,管理者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奖罚措施得力.
法定传染病、疫情管理、漏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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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1.8;R51;D035
2011-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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