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195.2018.03.017
林权改革后福建省林业家庭经营现状分析
党的十七大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权改革),目的是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林权改革的主体内容就是“分山到户”,让林农获得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1]福建省是中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林地资源丰富.全国第八次森林清查结果显示:福建省森林面积达801.27万hm2,森林覆盖率达65.95%,森林蓄积量达60796.15万m3.林权改革过后,林农享有经营集体林地的权力,而均山到户的政策使林地进一步细碎化,林农成为林业产业的主要经营主体,林业家庭经营成为福建省林业经营的主要形式.[2]而林农的经营行为决定了福建省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因此了解福建省的林业家庭经营现状是检验福建省集体林权改革制度成效的重要方法.[3]本文通过对福建省林业家庭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和调查,及时发现降低林农营林、造林积极性的因素,探索提高林农收入和当地林业产业发展路径,为下阶段的集体林权改革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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