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食品包装需标注“过敏原”以警示消费者
根据2012dY6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明年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过敏原”。
食品包装、过敏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注、消费者
TS206(食品工业)
2013-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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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过敏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注、消费者
TS206(食品工业)
2013-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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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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