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195.2008.07.006
解百纳Cabernet商标案例的营销启示
@@ 解百纳商标案被称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这一备受行业争议的商标争议案件近期有了结果.2008年6月22日,张裕发布消息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论证与严谨评审之后,裁定解百纳不属于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是归张裕公司所有的葡萄酒商标,张裕享有一切注册商标相关权益.
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例、葡萄酒、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商标、知识产权、商标争议、行业、葡萄品种、中国、通用、权益、名称、论证、国家、定解、产品、案件
D92;S66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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