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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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6195.2006.09.006

剖析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引用
@@ 编者按:根据日本2005年第499号公告修订后的《食品成分的一般标准》,是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特定农业化学品在各种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后的《食品成分的一般标准》共有10点规定,其中第1和5-10点与"肯定列表制度"有关.在《食品成分的一般标准》中,不但规定了特定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残留水平,而且规定了一些农产品在进行农业化学品残留检测时的取样方式,以及对部分最大残留限量为"不得检出"的农业化学品规定了检测方法.特定农业化学品在各种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周期为5年,可以分为相对稳定和临时性两种类型,即完成和未完成安全评估等一系列法律程序的最大残留限量.对于临时性的最大残留限量,设立时主要依次参考了FAO/WHO联合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日本国内标准及日本认可的五个参考国的标准.为保证"肯定列表制度"的统一协调,相对稳定类型的最大残留限量在保留沿用时做了相应的修订,同时临时性的最大残留限量也在不断的评估和修订中,并可以根据情况转为相对稳定的类型.另外,由于是否正确理解和运用《食品成分的一般标准》中的限量规定,直接影响"肯定列表制度"的顺利实施,因此对这些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范围和潜在含义必须充分解读,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不得检出"的含义、农业化学品用途覆盖的范围、检测时包括的化合物类型、以及各种具体食品种类如何套用法规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问题.

剖析、日本、最大残留限量、肯定列表制度、食品成分、化学品、一般标准、农业、修订、临时性、食品法典委员会、检测时、食品种类、统一协调、取样方式、安全评估、量规、量的规定、检测方法、法律程序

TQ4;TQ0

200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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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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