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优化登记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1085.2021.18.002

调整优化登记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在国家市场主体登记法律总体框架内,整合现行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管理规则,对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统一规定,建立起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群众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单体合作社为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形成的再联合,他们都是活跃于农业农村领域的一类重要的市场主体.《条例》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类调整对象,明确其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登记规范,并就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出相应规定,是对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制度的调整优化,更加契合农民合作社发展需要.

2021-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6-1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食品

1000-1085

11-1498/TS

2021,(1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