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销毁侵权假冒商品,应坚持依法处置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防止在销毁过程中二次污染,杜绝露天焚烧、简单填埋、随意堆放或倒入城市管网等行为;应坚持杜绝再流通原则,仅去除非法附着的假冒商标不足以允许该商品进入商业渠道.除特殊情况外,主管部门在任何情况下均无裁量权允许假冒或盗版商品进出口或进入其他海关程序.
2020-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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