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辣条”按照方便食品进行管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辣条”按照方便食品进行管理

引用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于备受关注的“辣条”的标准、生产和监管做出了进一步明确.《公告》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对于添加剂的使用,《公告》指出,在生产环节,企业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020-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4-8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食品

1000-1085

11-1498/TS

2020,(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