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085.2019.24.020
市场监管总局:举报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我国目前现行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于2001年10月颁布实施,它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原《奖励办法》按照商品货值计算奖励金额,在具体执行中却产生了一些不利操作的问题.比如许多案件的商品货值不方便计算,甚至有举报人员认为商品货值和执法部门认定的商品货值数额差距较大而导致诉讼案件发生.
市场监管、举报、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奖励办法、犯罪活动、违法犯罪行为、人员、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诉讼案件、奖励制度、计算、规范、公众、差距、操作、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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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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