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文规范“特医食品”经营行为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加强“特医食品”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把准入关,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通知》明确,医疗机构经营特医食品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含医疗机构开办的第三产业以及租用医疗机构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户)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监管,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逐条逐项审查,必要时对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
201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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