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近期,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表决,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别对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针对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位于城郊村、重点镇中心村、水源保护地周边村、沿河湖渠库村、主要景区村的生活污水应当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2019-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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