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085.2019.16.077
我国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7月11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要求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人法治化轨道.同步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从2019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此基础上,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国全覆盖.
2019-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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