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两部门: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
近期,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精神,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指导意见》提出5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大型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要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率先为所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二是建立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地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利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为辖区内大型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建立信用记录.三是建立省级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
2019-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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