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等两部门:发文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近期,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要严禁利用扶贫名义牟利.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严禁任何社会组织打着扶贫的旗号违规从事牟利敛财活动.以扶贫为主要业务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略,聚焦脱贫攻坚,严禁打着扶贫旗号从事与扶贫无关的活动,募集的资金、取得的收益应用于扶贫并公告公示.公益性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政策规定,把好支出关,充分发挥助力脱贫攻坚的政策效应.国务院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捐赠支出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欢迎社会广泛监督.
2019-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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