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5月1日起修订后的《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开始施行
2019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分8章53条,从产地管理、生产管理、包装和标识管理、追溯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产地管理:鼓励支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禁止生产区设置标示牌,标明禁止生产区的名称、地点、范围、面积和禁止生产的农产品品种等内容.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取得产地认定证书的,可以在其产地设立相应的标示牌,标明产地名称、范围、面积、生产种类等内容.标示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2019-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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