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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5月1日前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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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近期就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在5月1日前各地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企业一律立即停产整改;7月1日前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通知明确,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积极作为,创造条件,尽早开展非洲猪瘟自检.要根据企业规模和市场辐射范围等条件,明确实施期限.跨省销售生猪产品和年屠宰10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以及生猪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最迟于4月1日前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年屠宰5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最迟于5月1日前开展自检;其他屠宰企业最迟于7月1日前开展自检.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落实检测要求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9-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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