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节选)
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省畜牧、农机(农业、农牧)厅(局、委),财政厅: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 13号),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特色畜牧业发展,今年中央财政支持部分省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为强化政策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为推动养蜂业健康发展,各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养蜂业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节本增效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重视蜜蜂授粉酿蜜“月下老人”作用和“健康益友”作用,围绕养蜂业关键技术和薄弱环节,以良种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为重点,探索建立蜂产业提质增效、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国蜂业发展质量.一要提升养蜂业发展水平.建立种蜂育繁推体系,推行标准化养蜂生产,支持建立专业化养蜂场,提升蜜蜂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引导生产成熟蜜等纯天然优质蜂产品,推动实现养蜂生产方式的变革.二要完善蜜蜂授粉发展机制.以设施农作物为重点,引导种植户和养殖户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大幅提高蜜蜂授粉普及率,充分发挥蜜蜂授粉替代劳动力、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作用,让蜜蜂授粉真正成为农业绿色发展的助推器.三要提升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推广使用低毒兽药,创建优质蜂产品品牌,健全蜂产品追溯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蜂产品消费信心.四要强化蜂产业科技支撑.整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的力量,加强先进蜂种、蜂药、设施装备研发,集成推广高效蜜蜂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切实提高蜂农养殖效益,加快蜂产品开发.
2018-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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